莊秀梅 / 李瑩 整理
上一次跟各位介紹第九分兩大重點,一、四果離相。二、須菩提無所得證。以須菩提來做證明,說明他所證悟的無所得證的境界。至於為何強調離相呢?是要配合前面「明心菩提」。第五分談凡夫之所以能夠轉凡成聖,關鍵就在能離我相、人相、非法相一切相。能離三相就進入聖者之流,所以叫賢聖-「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」。證三相是共相的,只是離相之後,所證得的空觀有深淺之分,才有分聲聞和菩薩。
上次談到三果離相,這講次繼續看四果離相。如前所述,三果是不來。我們凡夫看待聖者,認為他還有七番生死,或是一次的生死,來或不來的差別。但是,就一個證果的聖者而言,他的心智狀態是不認為有來與不來,所以叫「而實無不來」,已無來與不來相的分別心,離分別相,當然就沒有所謂來與不來。如果他還有來的觀念,就不能稱為阿那含。經文說『何以故,阿那含名為不來,而實無不來,是故名阿那含』。反之,如果這位聖者還有不來的觀念,還有來去的想法,就不能稱為阿那含了。因為他還有所得相,還沒有真正離相。來與不來是相對的,有來去才有不來不去。
經文接下來講四果,『須菩提!於意云何?阿羅漢能作是念:我得阿羅漢道不』。佛陀就問須菩提,證到阿羅漢的人,他會不會想我已經證到阿羅漢呢?須菩提言『不也,世尊!何以故?實無有法名阿羅漢』。沒有一個法能稱為阿羅漢。事實上,阿羅漢有三個意義:
講記p.63第二段第二行
「阿羅漢,有三義:一、應供,二、殺賊,三、無生。」
應供是指從他的功德來講,尤其是指眾生的福田。「約他的恩德說:應受人天供養,為世間作大福田,名為應供。」,所以叫「恩」-眾生之恩。殺賊是從斷德來談。阿羅漢斷盡前面所說的從三果到四果應斷的煩惱:四禪天的色界、無色界的七十二品修惑。三界的修惑有八十一品,阿羅漢所要斷的是最後的七十二品修惑。整體而言,就是斷五上分結的修惑斷後,才能稱為阿羅漢。阿羅漢所斷的三界見惑跟修惑,通稱為煩惱障。我們常常說煩惱障與所知障,煩惱障是指見惑與修惑。所知障是地上菩薩所要斷的無明、習氣,這是菩薩要斷的。我們說阿羅漢與佛的差別在於阿羅漢還有習氣,而佛是習氣斷盡無餘,沒有絲毫的習氣留存。阿羅漢不是在斷了見惑與修惑時,就順便斷除了。無生則是指他的智慧,能夠證到無生法忍,也就是無分別智,無生無滅,悟到一切法不生不滅的究竟寂滅性,所以叫無生寂滅性。
以上是就翻譯來談阿羅漢具有這三義,事實上,就我們凡夫的立場來看,是有這樣的聖者,可是為什麼叫做「實無有法名阿羅漢」?是因為他已經離一切相,證悟到無生,了解一切法無有生滅相,了知法的無自性空不可得。所以包括他自己所證的境界,也都是如此不可得。他了悟一切法不可得,當然他所證悟到的境界也不可得。
接著須菩提說『世尊!若阿羅漢作是念:我得阿羅漢道,即為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』。他說,如果阿羅漢還生起一念有所得,沒有離相的念頭產生,自以為我是阿羅漢,就有一個我是能證到這個境界的聖者,這是我相。認為還有一個我可以證到阿羅漢,他所證的境界叫人相。一個是能,一個是所,我得阿羅漢道這樣一個念頭一昇起,就有能所的差別。至於眾生相,因為人眾就是眾緣和合而生的意思。一個聖者執著有一個能證的我,跟所證的阿羅漢,這兩個我相、人相不除的話,就是著眾生相。執著的是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這前三相,而不捨的是壽者相。壽者相的「壽」是指時間,我們前面有分析過,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是一個單位,就是一個和合的五蘊身。認為五蘊身實有一個我,這叫我相。給五蘊身一個我,叫我相,給五蘊身一個人,叫人相。執著五蘊和合而生,叫眾生相。然後壽者相執著時間,從時間來講壽命。
這四相可以放在一切法上來用,一切法包含這四相。所以,阿羅漢如果動念認為我有證到阿羅漢,就著這四相了。
講記p.64第二行
「如自以為我是阿羅漢,即有我為能證,無生法為所證,我法、能所的二見不除,就是執著我等四相的生死人,那裏還是真阿羅漢!」。
阿羅漢生起這樣一個念頭,就落入相對性,不是真正的見到空性。有無生滅的概念,就一定有生滅的概念。記得任何一個念頭,只要生出來就有相對性。你一想我證到無生法,表示有一個能證的我跟所證的法,這是相對的,還有一個無生法存在。無生法是不生不滅的法,因為不生是針對生滅來說。真正見到空性的人,是離四相的。總歸一句話,佛教講無分別智,阿羅漢所證的無分別智,或是《金剛經》講的離一切相,就是要你能夠超越這個相對觀念,才能夠稱做無分別智。只要還存有一絲一毫相對性的觀念或是念頭,就有生滅,就是有為,不是空性。
為什麼一直講「實無有法名須陀洹」、「而實無有法名斯陀含」,一直在否定?因為一旦承認就有相對,這是從聖者的心境來看是這樣的。我們凡夫還不到那個心境,容易落入一種虛無飄渺、不安定,因為我們沒有證到空性,會感覺無法捉摸這個東西,因而感覺不安定。在生活中我們一般人都有這個觀念,若是修這個角度捉不穩,會很麻煩。譬如,即使關係再親如同修、夫妻、父母、子女的關係,也不能二十四小時在一起。一旦沒有人跟他在一起,他就不知如何是好。有的人可以不跟人家在一起,可是他一定要心放在一個地方,例如聽音樂、看電視、看書、弄弄花草,這些都比粘人好,他粘著在事物上。修行人也會如此,他坐在那兒,一定要誦經,不然就拜佛、看書、數息、打坐。你會發現一旦我叫你什麼都不要做,你吃飯就吃飯、睡覺就睡覺,你會覺得不用功不行,一定要用功。吃飯也要念佛,走路也要念佛,睡覺也念佛,這是一心二用。為什麼會這樣?從方便法門來看,這樣是對的。因為我們凡夫要打破平常對人、事的依賴。我們的心都會執取一個東西,這叫根本我執。有的人執自己的生命、觀念,有的是執著於外在,想要捉住這種心念。佛法裏面有很多方便法門,就是要我們把這個東西拿掉。你用佛號,行、住、坐、臥都念佛、觀佛,這樣慢慢將世間法的依賴去除掉,這是第一步。至於第二步,真正的修行者,進入更深刻的層次,參佛號,學習「放掉」。所以禪宗才講,吃飯就吃飯、睡覺就睡覺、坐就坐、走路就走路。可是我們是吃飯時,還想要用功,做什麼都想要用功,這都還是初機。你一證到離一切相的時候,是沒有這些依賴的。
分析這些的目的就是在談,從凡夫的立場來看,我們都有相對性概念,我們的心會去捉一個東西、會比較差別。在還沒有證阿羅漢之前都還有,要能夠除去差別的時候,就沒有所謂的有跟沒有。所以第九分前半段在講四果離相,其實就是在講一個概念。你能夠斷見惑、離一切相,就能夠超越相對的境界。反之,你一旦超越了相對性,就沒有所謂的能所的區別,也就沒有所謂的我得初果、二果、三果、四果的念。聖者絕對不會跟你講說我證果啦!他不會講。甚至有些人他根本就覺得證果好像吃飯一樣。
接下來談第九分第二個重點,以須菩提為例。經文說『世尊,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,是第一離欲阿羅漢』,這段經文可分為四小段來談。第一個問題就是須菩提說「佛說」,這個「佛說」會不會是多的?這個佛跟世尊一不一樣?為什麼用世尊又用佛?有一說是說這是因為語氣的關係,要讓它自然一點,讓文義流暢。就好像老師您說我很乖,小朋友都跟老師這樣講。所以佛就是世尊,重覆在語氣上會比較流暢。第二種說法,須菩提自己沒有認為自己得無諍三昧,若他自己想說我得無諍三昧,他就不是阿羅漢,他又無所得,所以他不是說他得無諍三昧,而其他凡夫又不知道須菩提得無諍三昧,那有誰知?只有佛陀知道。所以說「佛說我得無諍三昧」,這個無諍三昧是佛陀認證的,佛陀知道他已經證這個三昧。因此,只有佛陀能說,他自己不能說「世尊,我得無諍三昧」,這樣好像是他自己說的。這不是從聞法,而是依須菩提的證境來講,是從這個人的證量來看,他必定是這樣表達的。
其次,什麼是「無諍三昧」?就是「不與物競」,一切平等無諍的意思。我們講不要吵架,它用「言」字旁的「諍」。可是不是只有語言上,心性上也無諍。不與物競的物不是只有指沒有生命的物品,還包括一切法、一切人、事、物。內心上不跟這一切較量,因為一切平等。反過來說,內心沒有那種自以為是的觀念。我們眾生多多少少、加減都有一點自以為是,自隨心轉的執著。有這種我執在,會有自隨心轉、自以為是的我執,就一定會與世間諍,不可能不與世間諍。但是,如果不自以為是,不自隨心轉,而且能夠知道世間一切是平等性的,自然而然就無諍。這個最主要是講它的平等性。平等性是從那裏來呢?大悲與大智。
講記p.64倒數第三行提到
「無諍三昧,從表現於外的行相說,即不與他諍執,處處隨順眾生。」
不與人諍,其實來自於平等的觀念。既然眾生平等,都有機會能夠離苦得樂,轉凡成聖。那麼現在世間已經很苦,再跟他人諍論,是加深他的苦迫。這是從觀苦來看,然後生起無諍之心與大悲心,直接從眾生苦而生大悲,不會跟他人起爭執。另一個是從平等性來生起大悲:「一切平等,是從緣起平等的智慧裏面,生起大悲心」,所以沒有必要跟他人起爭執。我常講我們最愛諍,對不對!人心情不好時,都要諍到最後一句,才會甘願。不然最起碼也要瞪你一眼,打你一下,才甘願,不然就不平衡。我們還有所諍。如果從無諍三昧的證境來講,他為什麼能夠無諍?除了大悲心之外,還有大智慧。因為這個證境,就是通達一切法法自性,一切是相依相連的假名而來。其實他為什麼能夠無諍?他發現一切法是無自性,要諍什麼呢?連一切法都是緣起假合的,沒有一個實質性,那要諍什麼呢!諍到也是假的。有這樣的智慧的時候,自然內心就是廣大如虛空。所以這無諍來自於遠離執著,看到一切能夠離相,而生起智慧,自然就能夠無諍。所以,前面講無諍,是指大悲生心起,就不會想要惱害眾生,這種人就是菩薩。沒有人是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。所以大悲心的結果,就是為了不惱怒眾生,守護他,不讓他生惱。無諍的大智慧就是離一切相,了知一切法本無自性。無自性空,我諍能得到什麼呢?既然無所得,我又何必諍呢!
接下來談三昧。三昧就是正受,也叫正定。定就是心靜,不會動盪不安,不會被一切所動,不會為外界所動搖,所以叫正定。無諍不一定是三昧,三昧會加強無諍的悲智。「無諍三昧」四個字,其實包涵智慧與慈悲。
「人中最為第一」為什麼講「人中」,而不講「眾生中」?是因為須菩提是人啊!所以講人中最為第一。當然,基本上他是人,因為他得到無諍三昧,所以他是所有人當中最殊勝的。這也透露出一個訊息,六道眾生裏面,人最喜歡諍、最喜歡鬥諍,其他的眾生不見得如此。天人愉快為什麼要諍,有什麼好諍的。動物諍是因為本能,有時候為了生存,為了食物搶奪。可是人類不是為了生存,為了食物搶奪,是為了要得到而搶奪。至於說地獄、飲鬼,苦都來不及了,還諍什麼?來要受苦讓你呀!你若要我這個位子,讓你呀!他一定會讓你的,他跟你諍什麼。所以六道眾生,人中最喜諍。
「須菩提得無諍三昧,是人中最為第一,是第一離欲阿羅漢」,這裏的離欲是指離見惑跟修惑,三界的一切見思二惑,離煩惱障。先講須菩提是證到這樣一個境界,是這樣的阿羅漢,而且是得無諍三昧。可是,須菩提自己呢?「我不作是念:我是離欲阿羅漢」。如果他說我是離欲阿羅漢,就不是阿羅漢。可是他為什麼不講說我不得,我不作是念,我得無諍三昧,而說我不作是念,我是離欲阿羅漢?因為你有能力證阿羅漢,必定已經證無諍三昧,這是結果。阿羅漢是現證,是一個結果,所以他只有講離欲阿羅漢來代表。
下面一句「世尊!我若作是念:我得阿羅漢。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」。他如果想說,我是得阿羅漢之時,佛陀就不會講須菩提是阿蘭那行者。阿蘭那行者與阿羅漢有什麼關係?阿蘭那就是寂靜,也叫寂靜處、遠離處、最閑處、無諍處,這是從地點來講。修阿蘭那行就是修頭陀行,一定要找個偏僻無人、安靜安詳之處來修道。但這寂靜不只是外相寂靜,是內外俱寂,內心也是止息,也是寂靜。內外俱寂無時不靜,所以寂靜。阿蘭那其實就是無諍三昧的別名,
講記p.64倒數第四行提到
「梵語阿蘭那即無諍」。
「行」就是用功、功行的意思。我們常講功行,就是努力用功。我們常說法行人、信行人,法行人就是在法義上用功;修阿蘭那行就在無諍三昧上用功。「樂」就是好樂,內心好樂,不只是喜歡,還有契合的意思。我的內心跟無諍三昧相契合,而且是誠於心而行於外的。既然是契合,就有證得的意思。所以阿蘭那行,其實就是指須菩提已經能證得無諍行,也就是證得無諍三昧。既然證得無諍三昧,也就是證阿羅漢。阿蘭那行是因,阿羅漢是果。如果沒有因,沒有這個行那來證?要有修行,才有證得。所以,如果他有一個念頭說,我已經得阿羅漢,佛陀就不會說須菩提是這樣的修行人,因為他這沒有證得就不是阿羅漢。他已經證得了,他就不會動念了,一動念就不是阿羅漢了。
最後一句「以須菩提實無所行,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」。這裏要記得一個「實無所行」。什麼叫無所行?不是什麼都沒作,須菩提沒有修阿蘭那行、寂靜行,也沒有修三昧、無諍三昧行?不對。無所行不是沒有去作,是行了,但無其所行,行而無其所行。他作了,但是心性上面不認為他有所作,行而無其所行,所以叫「無其所行」。不是說他無所行,無所得,才叫是離欲。不是這樣子,他是所作。所以真正懂得空性之理的人,他會很積極。若將其解釋為事實上他沒有作,那會很消極,大家就都不要證阿羅漢,都不要用功修行,就可證果,不可能!無所寂,事實上是很積極努力修行,但是心境上認為是無所行、無所得,所以才叫行。這句話是說,能夠達到無所行,而且能夠無所得的一種境界。
第九分的重點之一是「不作是念」,如何能像須菩提那樣無所行,然後證四果阿羅漢,也不作是念。「不作是念」不是不去想他就好了,是不作念。先練習不要一直去想,如果一直想,就表示一直執著。我們布施以後,就想我什麼時候布施,什麼時候培福、去煮飯,記得像一本帳簿、功德簿。我讀大學時,去一間寺廟,寺裏的師父說:你若去參加用功精進,自己要記著,那是你們的功德簿。袁了凡也是這樣,他是行人天法。他當然是記,他可以延壽,他是記無所記嗎?。如果你是阿羅漢,你要記無所記,既然無所得,記那個作什麼?所以剛開始,我們要練習兩件事:善法與修行。我作就是,不要去記它,刻意去回憶、去想。最主要是不要廣為人知,昭告天下。去講就是唯識學所說的反覆薰習種子,執著性會越來越強。在心性上,不昭告天下,晚上自己在那兒想,想了很歡喜,安樂而眠,那還是有作念。所以禪宗講當下,今天我作完,一離開道場回去,就什麼事也沒發生過,要如此的不作念。自然能夠慢慢練習,慢慢修到離一切相。行一切善,離一切相。所以善法真正是無際的,不是染污的。布施、持戒是人天善法,因為跟人天相應的煩惱心去作善法。如果我以無所得、離一切相的心去行這個善法,這個善法就是離一切相,就是佛法了。
我們讀經就是希望能改變自己,落實到生活中,就要從不作是念開始。惡法是有作是念,不作是念凡夫的時候做不到。你不要想說善法如此,相對的惡法也是這樣,所以我作完壞事,就把它放下,然後心裏不會很害怕,明天繼續做,也不行。惡法要念茲在茲,做了一件過失,要趕快懺悔,懺悔是善的,懺悔完也要「放下」,以後不再做,如果再作,就是沒有懺悔清淨。以後不再作,懺悔完放下,不然會變成悔心所,會障礙修道。佛法有些蠻關鍵的東西,只要觀念通了,其實我們生活中要運用就簡單。今天講到這裏。
90.7.17講於法印講堂共修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