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秀敏 / 李瑩 整理
(三) 明心菩提-勝義菩提心
[1.法身離相而見]
今天講第五分。上一次講到第三分的發心菩提及第四分的伏心菩提,今天這第五分的內容是明心菩提,也就是勝義菩提心,三、四、五分是一個次第。各位要記得:先發願心,後努力降伏煩惱心,實踐六度,最後即能證得勝義諦。
在《講記》第43頁開始的科判,導師以三個主題來說明明心菩提的內容:戊三明心菩提下分己一、己二、己三:一是從法身如何得證來談─「法身離相而見」;二是談眾生如何修行─「眾生久行乃信」;三是從聖者的境界來談─賢聖無為同證。這三個主題在經本中是第五分至第十二分。
見法身,即是現證法性,就是證得明心菩提。「明」是了知見法的意思,第五分是告訴我們如何才能證道。依龍樹的《大智度論》說,要到七地菩薩時才能現證法性,得無生法忍,此時稱為見法,絕對不退轉。
昭明太子把第五分定為「如理實見分」。「實見」就是真實的見到法,「如理」就是不違背真理。這一段經文乍看之下是在講不可以色身來見如來,也就是與前面一樣要能離相無住,如果說第三、四、五分是修道次第,前段經文說完修行應從無相布施開始,之後應該告訴我們如何依無相布施證果、何時證果,請問各位,這裡為什麼突然又一轉折說到可不可以身相見如來的問題?這跟布施有什麼關係?原經本應是沒有區別第幾分第幾分的,應該是一氣呵成的,此時一個轉折代表什麼意義?這個問題你們先放在心裡,等一下解釋身相的意義之時,要注意這個問題。我們先來看《講記》怎麼說。
[見法即見佛]
導師在書中第43頁說到:「明心菩提,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,現證法性,得無生法忍而說。證法,即『見法』,『見法即見佛』。」從《阿含經》以來即明白告訴我們「見法即見佛」,導師的這段解釋是簡要的把見如來身相與見法的關係說出來。佛之所以為佛,就是因為他的生命究竟圓覺。圓覺就是圓滿覺悟的意思,他能夠究竟圓滿覺悟緣起空寂的中道,才能夠成佛。既然如此的話,那麼我們能夠見到緣起空寂性的中道,就如同佛一樣,就是見佛了,這叫「見法即見佛」。如何見法?必須要見緣起。所以「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」這句話很重要,是告訴我們修行的核心,從《阿含經》中知道,須菩提一直在表達這個觀念。這與第四分伏心菩提的關係是什麼呢?因為伏心菩提的階段主要修無住相布施,無住相布施為何會見到如來?導師分析道:「上面伏心菩提,廣行利濟眾生,積集了無邊的福智資糧;漸能悲智相扶,定慧均等,『方便成就』,有力現證無分別法性了。」也就是說透過第四分的無住相行施、無住相修行,積聚福智,才能定慧均等,有能力可以見緣起中道法。
「無分別」就是沒有自性之分別,也就是沒有實有、非實有之分別,「無分別法性」是所證,能證是無分別智,這無分別智是透過定慧均等而得,所以現證無分別法性,就是通達一切法的緣起空寂性。無自性之分別,就是對一切法不會去執著相為實有,或是從他而有,此執著之心,稱為分別心。今天把這個心去染成淨,成為無執著的心,知一切法非實有,亦非從他而有,而是依緣而有,此有為假有,如此證法之空性,就是「無分別法性」,這是要到定慧均等的時候才能證得。導師提綱挈領的說,第四分是要我們修無量的福智資糧,從布施開始,在一切事中,學習不執著之心,去體證法的緣起性,在一切法的生滅之中,漸漸具體悲智雙運、定慧均等之力,這樣的結果,是要透過無住相的修行才得,這就是見法。佛陀為了要表達這個道理,反過來說明這個道理。
[不可以身相見如來]
經文: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身相見如來不?不也,世尊,不可以身相見如來,何以故?如來所說身相,即非身相。」這裏的身相,指的是如來的三十二相、出入來去相、穿衣吃飯相、坐禪說法相,這四相是佛在序分中所展現出來的身相,佛問可以透過這四種身相來看見如來嗎?須菩提說不可以。這是因為他有所體驗,與他和蓮華色比丘尼二人見佛的方法不同有關。蓮華色比丘尼爭著第一個要見到佛身,須菩提則在他的洞窟裏面證見緣起法,證得無分別法性,佛陀讚許須菩提先見佛。為什麼?因為他已經有了與佛一樣的智慧,由於不著相,故能正觀緣起空性,見佛不是從外相─「報身」得見,因為身相並非有身相的實性,還是依緣而有的如幻妄相。須菩提的見佛是見佛的正覺之法─法身,此乃法的真實。
第一句「可以身相見如來不」的如來是指什麼?並非指主體的人,而是指法性,是如來三身中的法身。須菩提說「不可以身相見如來」,也就是說不能用有相之身來見如來法身,為什麼?經文說「如來所說身相,即非身相」,此句中的如來是指說法的佛陀,因為如來說過報身、化身不過都是如幻如化的妄相,是隨緣示現,有生有滅,並非真實性,所以是「非身相」,非真實的身相與真實的法性是不相應的。
可是如來的確有種種身相,又如何說呢?是因為眾生的關係,我們的程度還不能離相,眾生皆依相而知一切,所以釋迦如來就示現種種身相,有出生、成長、出家、成道、弘法、涅槃,然後會生病、要吃飯、要穿衣等等,這些都是生滅相,既然有生滅相,就不是真的法性,不是空寂性,是虛幻的假有性。那麼莊嚴的報身呢?報身總是佛陀最圓滿的一個身相啊!《講記》第44頁倒數第三行說:須菩提肯定的告訴佛陀,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,因為這些身相都是假名如幻的妄相,不管是佛的報身也好,化身也好,包括佛的無盡莊嚴都是妄相,無一法可得。無盡莊嚴就是指報身,如果從內涵來講,就是功德,這也是沒有少許法可取可得的,因為這是他透過累劫的修行,積聚無量福智,斷除一切的執著所得的報身,還是依緣而有,所以亦非身相。為什麼見到這樣圓滿的身相還不能夠稱為見如來?大家要記得,報身是從法身所顯現出來的,亦即如果沒有透徹見到這個法性,就不可能成就圓滿報身了。因此,既然是緣起的,還是不離生滅相,只有究竟的真理─緣起空寂性,才是我們所要見的。如此我們可以明白,其實只要能遠離對化身、報身的執著,即是法身、法性了。不是離報身、化身之外還有一個法身,此即為什麼說報身是由法身而顯現的原因。
《涅槃經》或其他經典提到如來三身時,有一個比喻稱為「月喻」。天上的月亮是本身,如同如來的法身;月光,如同如來的報身;月亮照在水裡,照在池塘、河水裡,反射出來的月影就是化身,風一吹,就看不見了。這是有名的月之三喻。你們曾經看過一個偈頌「菩薩清涼月,常遊畢竟空;眾生心垢淨,菩提月現前」嗎?從月之三喻,就很容易明白了!「清涼月」是指月的本體,也就是法身,必須要證得緣起空寂性,才能夠有這個法身。七地菩薩能證到無分別法性,有說於初地時就能分分證得法性,二者只是深淺的問題,表示初地或七地的時候,能見到空寂性,此時即「常遊畢竟空」。雖然眾生心本來就有一個理佛性,這理佛性就是空性,可是我們沒有辦法顯現,「眾生心垢淨」中的「淨」字是動詞,內心的煩惱清淨了,這個時候的菩提月就現出來了。為什麼說菩提月可以現出來?因為心清淨了,也具足空性的正見跟正信,正確地證到空性,即是菩提。所以這個偈頌有二個重點,凡夫必須要令內心清淨才能見空性、得菩提;二是證空性的菩薩,在世間度化眾生的假有當中,不遠離空性,不會有所偏執,清涼月之所以用「清涼」來形容菩提月,就是以清涼說明不執相。
第五分可以分二段,第一段到這裡為止,說明「不能以身相見如來」。第二段是如來進一步跟須菩提說,要見如來不僅不能著身相,還包括不能著一切相。在講第二段之前,我要補充一個資料,讓各位明白。有人問我讀《金剛經》要看什麼註解?最好的註解就是「三論三疏」。聽說《金剛經》古來諸家註解有上百本,公認最好的也有五十二種註解,其中最好的有六人:註論最好的是無著、天親及施功德三人;註疏是智者大師、吉藏大師與僧肇。為什麼寫人名不寫書名?比方說無著跟天親,他們所著的書名都是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》,二書同名,作者不同,所以必須看作者是誰。這些人所寫的論疏解釋身相與如來,都是從法身、報身、應化身三身去解釋,也就是不能從報身、應化身的身相來見如來。
可是江味農居士提出不同的觀點。江味農居士是明末清初人,他所寫的《金剛經講義》,把諸家的解釋做了比對、整理,把不全的補進去,不一樣的抉擇出來。關於身相這一段,江味農居士有不同的看法,他認為身相要解釋為眾生相。如來是指眾生的如來性、如來藏性,也就是佛性。我認為他這個解釋不是從中觀義去解釋,而是從如來藏思想去解釋。為什麼這樣講呢?有幾個理由:第一、把身相當做眾生之相、五蘊身,是因為要跟第四分的文義相連貫。前面提到一個發菩提心的眾生應不住相布施,對不對!那麼我們眾生為什麼會著相布施?是因為有我執存在,執著這是我的東西,這是我的布施行為,你是透過我的布施才解決你的困頓,這是我在做善事等等。眾生要無住相布施,要先除掉我我所的執著,去掉自我的執著,所以他認為這個身相是眾生之相。佛陀問須菩提,一個發菩提心的人,他可以透過這些相,而看到自己的如來本性嗎?如來藏性就是佛性。反過來講,這個佛性是可以在五蘊身的外相上去看到的嗎?如果執著這個五蘊身,能夠見到自己的佛性嗎?這是第一個理由。他說如果從文義、從經文的連貫性來看,這個身相應該是指眾生之相;如來是指如來藏性,也就是佛性。
第二個理由,他說如果在這裡把「身相」當成如來的三十二相,或是他的應化身來看的話,會與後面第十分的經文重覆: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?不也,世尊!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?如來說三十二相,即是非相,是名三十二相。」我個人覺得江味農居士的第一點解釋雖然不錯,但是我認為「如來」不必然解釋為如來藏,而是佛性、法性,如此才不違背般若的真義。而且我覺得祖師的見解與江味農居士的見解,二者的立場不同:一個是從果德來講,一個是從因地來講。當證到勝義菩提心的時候,可以分分證得法性,證法性者才能見如來報身,所以祖師大德把身相解釋為三十二相、八十種好之如來身相,因為他是從明心菩提的階段來談。江味農居士則是從第四分的延續來看,還是在修行的階段,依所要破除的內容來談,要破除的就是我執之相。如果我們可以明白這一段的區別,我們要注意,《金剛經》到第五分為止,就談到了一個最主要的主題:不可著相。
[凡所有相皆是虛妄]
第五分的第二段:「佛告須菩提:凡所有相皆是虛妄;若見諸相非相,則見如來。」其實經文講到這邊,懂的人就懂,不懂的就要繼續看,尤其從第六分開始,就是對凡夫慢慢地、一層層的解釋疑惑。先說「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」,這個所有相是與身相做對照,進一步指出,不僅僅是身相虛妄,包括一切的法相都是虛妄的,因為一切的法相都是緣起緣滅的不實在性,這一切法相、所有相,包括沒有生命的山河及大地器世界相,有生命的如賢聖、凡夫、眾生相都是,這是一種分類─有生命與無生命。另一種分類─色相與心相,色相就是物質之相,心相就是精神之相,心相是可以明了、分別、判斷外境事物,色相是被明了、分別、判斷的外境,這一切都是緣起的。在《中觀論》裡有提到,凡夫、阿羅漢、緣覺、菩薩、佛,有名言文字的這些,都是世俗諦,為什麼?因為他們之所以被賦與這些名稱,都是有因緣的。從緣起的虛妄相來看,有千差萬別,有凡夫、有佛、有動物、有六道眾生、有阿羅漢等等,但是從緣起本性如實相來看,都是空性的。也就是說,這一切緣起法的背後,自性不可得,從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中,能證到的空性也稱為法性、實相。所以不是在虛妄相之外,再尋一個空性,而是在世俗諦的一切相當中,遠離自性的執著,看到他的非相、假有相,一層一層剝落執著,勝義諦就出現了。所以從「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」的體證中,不執著妄相自性,為可見可得,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,契入法性空寂,徹見如來法身了!
所以《中論》裡面講:「以有空義故,一切法得成。」因為空性之故,一切法才可以成立,反之,一切法的背後,皆是空性。我們要學習的是,證知諸相非相,而不是認為一切相斷滅。什麼叫斷滅?就是否定一切,有人用老莊思想的「無」來解釋空性的道理,是不正確的。「無」是沒有、不存在。可是一切法不能也不會不存在,只要因緣和合就會存在,因緣離散就不在,所以不是常存也不是斷滅。本經經文中有一句「佛不說斷滅相」即是此意。
了解佛法必須了解相與性的關係。相是緣起相,性是空性。相必須要靠性來融合他,讓他成立;性要靠相來顯露他。也就是說,是因為有空性,才有千差萬別相,而且在一切相的差別中,才明白了空性的真實,這是「性要由相來顯現」。此相與彼相之間有什麼關係?有一個共同的關係-就是空性,所以「相要靠性來融合」。在五蘊身當中,所顯的就是空性之理,因為此理,眾生可以有所變化,有種種相,甚至可以轉凡成聖,此即人人可以成佛的理論,這個空性就是理佛性。因為這個道理,佛法思想演變到大乘後期,就提出眾生與如來的本質是一樣的,所以我們身上也有如來,成為如來性,或如來藏。可是我們還沒有成佛,不能成為如來,如來藏也可以說是「藏如來」,佛性藏在生命裡面,看不到,心要離垢清淨,才能顯現。如果以月亮三喻來看,我們現在可以看到的如來,是反映在水面上的那個月影,可是如來應化身已經涅槃了,所以我們現在看不到如來。以凡夫來講,我們也有一個月亮在,可是看不到,為什麼?如果塵垢太重,連月影都看不到,何況月光,月亮的本身更不用說了。眾生要成佛,不是去另外找一個稱為佛的東西,是我們生命不斷的轉變、轉變,轉變到能徹見真理就成佛了。所以經文說「若見諸相非相,則見如來」。
三、四、五分很重要,應從第二分的問題連貫思考,須菩提的提問是智者之問啊!他的提問,已經把前十五分的要義都講在裡面,可是不容易懂。比方說,須菩提讚歎釋迦佛說:「希有世尊!如來善護念諸菩薩,善咐囑諸菩薩」。就是須菩提看到如來著衣缽、入舍衛大城乞食的身相,從此如來身相中不著相。佛陀也告訴我們,生活中的一切不變,要變的是我們對生活中的一些心態、看法,是用什麼心去看吃飯、穿衣,這是可以變的。能夠看到種種生活背後的可變性,那就是見法性的內涵。所以須菩提看見了釋迦佛,出去托缽,回來吃飯,這樣如實的生活,他見到法,所以說「希有世尊!如來善護念諸菩薩,善咐囑諸菩薩。」這一段話其實就表示了第五分的內容,他的程度已經到第五分的證得無分別法性。可是很多人都還不知道,所以他才提問:要如何修?如何發心?如何降伏其心?於是如來先從發心開始講,講修行,最後講現證般若、空性見。《講記》第45頁倒數第三行就是對第三、四、五分的一個整理,即是菩提願、悲濟行,與性空見三次第。前五分很重要,下週第六分開始講凡夫要如何做。